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外资产处置可行性研究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外资产处置可行性研究机构选聘项目”(项目编号:AHCQB-202500297)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外资产处置可行性研究机构选聘项目,招标人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外资产处置可行性研究机构选聘项目
2.2 项目编号:AHCQB-202500297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外资产处置可行性研究机构选聘项目
2.4 招标范围:对位于美国的境外资产处置全过程涉及的关键事项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包括不限于项目产权状况、政策法规环境、市场动态趋势、资产价值分析、交易架构设计、资金跨境收支、税务筹划、潜在风险及应对方案等,形成资产处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形成资产处置的细化操作方案,并提供资产处置实施全过程的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2.5 服务地点: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最高限价:350万元人民币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境外项目资产处置完成,并相关服务事项全部完成为止。其中可行性研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9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美国纽约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牌照;
(3)投标人具备可以合法在纽约市开展商业地产相关的评估、经纪等工作的资质。
3.1.2业绩及办公场所要求:
(1)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牵头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省级(直辖市)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省(直辖市)属国企常年法律顾问,且截至本项目开标时间合同仍在履约中。(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须体现签订时间以及履约期限,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公章或部门章)证明材料)。
(2)境外律师事务所:在美国纽约市设有常设办公室(投标文件中提供办公场所照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至少1个位于纽约市的单笔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商业地产处置项目。(提供办公场所照片以及机构合伙人签字的案例清单)。
(3)境外房地产咨询机构:在美国纽约市设有常设办公室(投标文件中提供办公场所照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至少1个位于纽约市的单笔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商业地产处置项目。(提供办公场所照片以及机构合伙人签字的案例清单)。
3.1.3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项目团队具备以下要求:
(1)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具有美国商业地产交易操作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执业证扫描件及案例证明材料,如因保密协议限制,可提供加盖律所印章及律师本人签字的案例清单)。
(2)境外律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美国纽约州法律执业资格,具备处理纽约市土地规划审批、土地使用审批、地块整合、物业及发展权转让等实务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执业证扫描件及案例证明材料,如因保密协议限制,可提供律师本人签字的案例清单)。
(3)境外房地产咨询机构拟派项目团队:团队中至少有1人在纽约州具有商业地产评估资质,至少有1人在纽约州具有经纪人资质(可与评估资质具有人为同一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主导完成至少1笔位于纽约市的2000万美元以上的商业地产项目处置交易(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并提供项目交易清单)。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经营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履约情况不佳,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重大违规处罚,存在正在被行业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
联合体可按以下方式之一组成:
(1)由在中国境内及美国纽约市均设有分支机构的律所牵头,与具有美国纽约市执业资质的房地产咨询机构组成联合体;
(2)由中国境内律所牵头,与具有美国纽约市执业资质的律所、房地产咨询机构组成联合体。
3.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标人联合体成员中的房地产咨询机构不能被推荐为招标人关于境外资产处置资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招标的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证明文字非简体中文,需附上简体中文翻译,投标人需对翻译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在线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ahygcg.com/qytpbidder)(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投标人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进入项目”,在项目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招标资料费用:600元人民币。
4.4 备注
招标文件发售期间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项目即宣布流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签章、加密、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6.3 解密方式: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https://www.ahygcg.com/qytpbidder),进入项目的开标大厅页面,等待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aaee.com.cn/)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ahygcg.com)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xm.com/)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皖新文化创新广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5519277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326618550
电子邮箱:1790056393@qq.com
9.电子平台注册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ahygcg.com,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服务平台“帮助中心-用户指引”栏目下《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咨询热线:0551-6260517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在系统中提交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基本信息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潜在投标人应对系统中录入的基本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
CA办理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点标证通”,注册小程序账号选择办理“企业证书”,按要求填写企业证书信息提交后,选择“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或联系数安时代公司负责人,线下申请介质锁。CA办理详见服务平台“帮助中心-用户指引”类目下《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审核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551-62605171